2019年初,百度发现一个域名为baidu.mx的网站,与百度公司的官网几乎相同。随后,百度便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提出仲裁请求。同年6月,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作出裁决书,认为网站所有人陈某应将争议域名(baidu.mx)移交给百度公司。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百度认为自家的商标权被侵犯,且涉案网站还非法获取了“百度网”的搜索结果作为该网站的搜索内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在使用可信时间戳网页取证服务对侵权网站取证后,将陈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处陈某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01.
基本案情
【案号】(2020)渝04民初12号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陈某
【取证场景】商标权侵权取证 网页取证
【取证工具】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
【认定事实】“......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证据规则,通过向域名解析商调取涉案域名DNS解析信息,结合域名注册信息、WIPO仲裁文书,以及可信时间戳等电子证据,准确认定侵权人通过注册域外域名以此搭建搜索网站行使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事实......”
02.
可信时间戳服务在本案中的应用
1.第二组证据(来源于“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
证据7.“baidu.mx”域名初始注册人信息及关联信息、被告身份信息,拟证明1、2010年2月19日,被告陈注册涉案域名baidu.mx;2、被告陈利用baidu.mx域名经营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
证据8-9.被告“简单搜索”首页信息1、2,拟证明被告先后以“简单搜索”、“简搜”作为涉案网站名称,与原告经营的以“简单搜索”作为移动搜索服务的App名称相同或近似,造成大量用户混淆误认;
证据10.被告“简搜”搜索结果页1(关键词“租房”)、
证据11.被告“简搜”搜索结果页2(关键词“全国铁路将调图”)
证据12.被告“简搜”搜索结果页3(关键词“招聘”),拟证明1.被告经营www.baidu.mx.mx网站的商业模式为通过提供搜索引擎服务吸引流量,同时利用网站流量吸引广告投放;2.www.baidu.mx.mx网站的广告位设置在搜索结果页的右侧和下侧两个空白处,每个搜索结果页有两处图片广告;
证据13.“非常在线”网站报道;
证据14.“站长之家”网站报道,
证据15.“凤凰网”报导,
证据16.“新浪网”报导,拟证明被告经营www.www.baidu.mx.mx网站引起媒体和大量用户的混淆,导致将该网站与原告经营的网站的误认;
证据17.域名仲裁通知书,拟证明通知书中列明了被告网站的主体信息;
证据18.域名仲裁裁决书,拟证明被告注册的域名因侵权被域名仲裁机构裁决转移给原告;
2.第三组证据(赔偿证据)
证据19.被告“简搜”首页信息3(来源于“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拟证明被告运营网站期间日均IP达1-2万,PV达8-10万;
03.
网页取证的要点:时效性
网页与文档、照片、录像、录音、聊天记录不同,文档等证据的特点是“原始数据保存在当事人处”,而网页证据的特点是“原始数据由当事人委托第三方留存”。
该特点导致网页证据易被篡改、易灭失,当事人随时可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改或删除,所以网页证据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取证,否则就将面临证据灭失的风险。而可信时间戳电子取证服务兼具移动端权利卫士APP取证与网页端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取证,随时随地助力当事人及时快捷取证。
💻PC端网页取证——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
——支持展开评论、登录系统、瀑布流网页取证等
网页取证
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网页取证功能,只需输入网址,系统即开始自动取证,全程无需人工干预;支持批量取证,省时省力操作简便。
网页取证增强版(点击观看视频教程)
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网页取证(增强版),支持取证时登录系统、展开评论,支持对瀑布流网页进行取证。
📱移动端网页取证——权利卫士APP(点击观看视频教程)
使用可信时间戳取证完成后,会同时生成一份《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该证书可证明所对应的电子证据自申请时间戳之时起,已经存在且内容保持完整、未被篡改。在诉讼与庭审过程中,直接下载该证书与证据提交法院即可。目前,可信时间戳服务已在司法实践中取得广泛认可。截至2023年5月,使用可信时间戳服务作为证据的裁判文书已超81,000篇。(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更多可信时间戳产品与定制化服务,请移步官网www.ts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