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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样例

更新时间: 2024/7/25

一、联合信任各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以下简称PDF证书)改版升级时间:

1、 2020年5月20日,联合信任对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进行改版升级;

2、 2020年6月14日,联合信任对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进行改版升级;

3、 2020年9月2日,联合信任对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企业)《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进行改版升级;

4、 2020年9月3日,联合信任对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个人)《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进行改版升级;

5、 2020年11月30日,联合信任对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进行改版升级;

6、 2021年3月17日,联合信任对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进行升级,取证位置增加经纬度对应的详细地理位置信息;

7、 2022年5月23日,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平台上线自动录屏取证功能,新增自动录屏取证《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

8、 2022年8月1日,联合信任对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权利卫士APP和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进行改版升级,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平台的自动录屏取证使用证书编号“TSA-05”开头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以证书编号“TSA-07”开头的自动录屏《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不再使用。

9、 2022年11月30日,联合信任对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权利卫士APP和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进行改版升级,升级后各服务平台新生成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增加联合信任公司专用公章,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新生成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增加“保护类型”内容项。

10、 2022年12月26日,联合信任上线“可信时间戳电子邮件认证平台”,新增可信时间戳®电子邮件认证平台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

11、 2023年3月8日,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由原来的中文证书更新为中英文双语证书。

12、 2024年5月14日,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权利卫士App和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进行改版升级,支持扫描二维码查看证据详情。

13、 2024年7月22日,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权利卫士App和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电子邮件认证平台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文案调整。

二、《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改版升级说明:

《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改版升级不影响电子证据的验证和使用,验证时可登录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验证平台(v.tsa.cn)对电子证据文件和对应的可信时间戳证书(*.tsa)进行验证(网页取证和录屏取证的电子证据也可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PDF文件验证模块对《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进行验证),通过验证的电子证据文件可证明其来源真实性、内容完整性、时间权威性。

三、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1、 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示例:

(2020年9月2日前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0年9月2日至2022年8月1日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3月8日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3年3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7月22日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7月22日后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 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信息:

(1) 证书编号: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编号以“TSA-01”开头,方便进行区分,该证书编号唯一。(2020年9月2日前的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未展示证书编号)。

(2) 申请人:

(3) 申请时间:

(4) 时间戳认证码:

(5) 保护类型:(分为商业秘密、工业项目、软件项目、硬件项目、科研成果、数据资产、商标设计、专利文档、文字作品、视听作品、摄影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设计作品、讲义课件以及其它类型)

(6) 文件名称:

(7) 申请人自述说明:

四、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1、 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示例:

(2020年6月14日前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0年6月14日至2022年8月1日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5月14日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7月22日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7月22日后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 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信息:

(1) 证书编号: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编号以 “TSA-02”开头,方便进行区分,该证书编号唯一。

(2) 申请人:

(3) 取证时间:

(4) 时间戳认证码:

(5) 证据名称:(若申请人勾选该选项,则在证书上显示该内容,反之则不显示)

(6) 备注:(若申请人勾选该选项,则在证书上显示该内容,反之则不显示)

(7) 电子数据来源:(取证网址)

(8) 说明:

本证书附件中的时间戳(*.tsa)与对应电子数据文件具有唯一映射关系,认证后的电子数据文件不可有任何改动,否则将无法通过验证;

本证书及对应的电子数据文件可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验证中心(https://v.tsa.cn/)进行验证;

本证书中的取证时间是指取证完成后对电子数据文件签发时间戳的时间;(2020年6月14日前网页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未进行说明,不影响证据的使用和验证)

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取证系统由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部署并运营,用于对电子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化,证明所获取电子数据的客观存在性和内容完整性。联合信任保障取证系统清洁安全、网络连接真实可靠;

申请人名称、证据名称、备注由申请人自行填写。

五、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1、 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示例:

(2020年11月30日前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0年11月30日-2022年8月1日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5月14日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7月22日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7月22日后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 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信息:

(1) 证书编号: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编号以 “TSA-05”开头,方便进行区分,该证书编号唯一。

(2) 申请人:

(3) 取证时间:

(4) 时间戳认证码:

(5) 证据名称:(若申请人勾选该选项,则在证书上显示该内容,反之则不显示)

(6) 备注:(若申请人勾选该选项,则在证书上显示该内容,反之则不显示)

(7) 说明:

本证书附件中的时间戳(*.tsa)与对应电子数据文件具有唯一映射关系,认证后的电子数据文件不可有任何改动,否则将无法通过验证;

本证书及对应的电子数据文件可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验证中心(https://v.tsa.cn/)进行验证;

本证书中的取证时间是指取证完成后对电子数据文件签发时间戳的时间;

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取证系统由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部署并运营,用于对电子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化,证明所获取电子数据的客观存在性和内容完整性。联合信任保障取证系统清洁安全、网络连接真实可靠;

申请人名称、证据名称、备注由申请人自行填写。

六、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1、 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示例:

(2020年5月20日前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3月17日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1年3月17日至2022年8月1日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5月14日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7月22日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7月22日后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 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信息:

(1) 证书编号:权利卫士APP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编号以 “TSA-04”开头,方便进行区分,该证书编号唯一。(2020年5月20日前权利卫士APP《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未展示证书编号)。

(2) 证据名称:

若为权利卫士拍照取证,则证据名称以“TSA_IMG_”开头。

若为权利卫士录像取证,则证据名称以“TSA_VIDEO_”开头。

若为权利卫士录音取证,则证据名称以“TSA_RECORD_”开头。

若为权利卫士网页取证,则证据名称以“TSA_WEB_”开头。

若为权利卫士录屏取证,则证据名称以“TSA_SCREEN_”开头。

(3) 申请人:

(4) 取证时间:

(5) 时间戳认证码:

(6) 取证位置:取证完成后进行可信时间戳固化保全时的地理位置信息及经纬度(该经纬度信息可在高德开放验证平台查询,查询网址:https://lbs.amap.com/console/show/picker)

(7) 电子数据来源:(若为权利卫士APP网页取证,则会展示取证网址内容;若为其它权利卫士APP证据,则不展示该项)

(8) 说明:

本证书附件中的时间戳(*.tsa)与对应电子数据文件具有唯一映射关系,认证后的电子数据文件不可有任何改动,否则将无法通过验证;

本证书及对应的电子数据文件可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验证中心(https://v.tsa.cn/)进行验证或使用权利卫士App的验证功能进行验证;

本证书中的取证时间是指取证完成后对电子数据文件签发时间戳的时间;

申请人名称由申请人自行填写。

七、自动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1、 自动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示例: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8月1日自动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自动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5月14日自动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7月22日自动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7月22日后自动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 自动录屏取证(电脑端)《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信息:

(1) 证书编号:自动录屏取证(电脑端)和录屏取证《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编号都以 “TSA-05”开头,方便进行区分,该证书编号唯一。(2022年8月1日前的自动录屏取证《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编号以“TSA-07”开头)

(2) 申请人:

(3) 取证时间:

(4) 时间戳认证码:

(5) 证据名称:(若申请人勾选该选项,则在证书上显示该内容,反之则不显示)

(6) 备注:(若申请人勾选该选项,则在证书上显示该内容,反之则不显示)

(7) 说明:

本证书附件中的时间戳(*.tsa)与对应电子数据文件具有唯一映射关系,认证后的电子数据文件不可有任何改动,否则将无法通过验证;

本证书及对应的电子数据文件可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验证中心(https://v.tsa.cn/)进行验证;

本证书中的取证时间是指取证完成后对电子数据文件签发时间戳的时间;

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取证系统由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部署并运营,用于对电子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化,证明所获取电子数据的客观存在性和内容完整性。联合信任保障取证系统清洁安全、网络连接真实可靠;

申请人名称、证据名称、备注由申请人自行填写。

八、可信时间戳电子邮件认证平台《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1、 可信时间戳电子邮件认证平台《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示例:

(2022年12月26日至2024年7月22日可信时间戳电子邮件认证平台《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024年7月22日后可信时间戳电子邮件认证平台《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2、 可信时间戳电子邮件认证平台《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信息:

(1) 证书编号:可信时间戳®电子邮件认证平台《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的证书编号以 “TSA-08”开头,方便进行区分,该证书编号唯一。

(2) 认证类型:电子邮件认证

(3) 时间戳时间:

(4) 时间戳认证码:

(5) 邮件主题:

(6) 邮件附件:(若有附件则显示)

(7) 发件人:

(8) 发件时间:

(9) 邮件接收人:

(10) 说明:

电子邮件(*.eml)对应的时间戳(*.tsa)存放在本证书附件中;

电子邮件可在联合信任验证服务平台(https://v.tsa.cn/)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