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报道版面》 记者/赖名芳)
在知识产权诉讼过程中,原始权利的确认和侵权取证是权利人维权的基础。4 月 29 日,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发布了《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取证及证据使用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权利人解决取证难、取证贵问题提供了价格低廉且便捷高效的方式。
“以科技手段解决传统取证难、取证贵问题已成为一种趋势。”联合信任董事长张昌利说,法院对可信时间戳在内的电子证据采取包容和认可的态度, 司法环境的改变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张昌利介绍,以可信时间戳为代表的新型电子证据取证固证方式正在逐步走入平常百姓家,让更多的人能够及时保护自身的权益。
据了解, 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使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的生效判决为39698 件, 覆盖全国 31 个省 (区、市),超过600 家法院。以使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为特色的案件先后入选了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天津市高院、福建省高院等在内的13 个省市的年度典型案例。联合信任
在 2018 年还获得了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在 2020 年被国家版权局评选为“版权保护新技术推广站点”。
发布会上,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江苏、山东、河北等地的17 位律师分享了他们使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的实践经验与心得体会。律师们普遍认为,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是解决取证难、取证贵的一种有效工具。截至目前,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也已成为司法认可度很高的取证方式。
中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正志表示,近年来,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极大提升,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电子证据正在成为一种主流的证据形式。不过,由于电子证据具有易被篡改、伪造、网上证据可能随时灭失等特点,取证难、取证贵、司法认定复杂等客观因素也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中亟须解决的问题。
“值得高兴的是,科技创新正在帮助我们攻克这一难关。”王正志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数据研究发现,时间戳等电子证据形式正在得到法院的广泛认可。已经有不少律师同行在使用联合信任的电子证据服务,对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固证。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主要应用在知识产权的确权、电子证据获取和电子合同签署等方面。时间戳取证具有成本低、司法认可度高、操作简单便捷等特点。相信今后这项服务可以帮助更多的律师同行,希望本次《指引》 的发布能让更多的律师和权利人了解可信时间戳提供的取证方式,学习固定网上侵权证据,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拥有200 多万粉丝的网红律师—— 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正在发布会上讲述了其团队使用可信时间戳的故事。他们的知识产权团队在开展维权诉讼业务初期,由于传统的取证方式成本过高,案件收入几乎没有利润,业务一度无法开展。通过使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取证服务,他们的取证成本极大地降低, 并且赢得了权利人的信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勇刚在发布会上现身说法。据他介绍,他们的知识产权团队目前已经有近 2000 起案件使用了联合信任的可信时间戳取证服务, 并得到绝大多数法院的认可, 为其团队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提供了极大便利。
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表示,可信时间戳在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有关知识产权相关证据规则的背景下,可信时间戳发布《指引》,让证据在符合技术发展的环境下变得更可信,相信这个《指引》 在行业内能起到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