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发布背景
为解决取证难、取证贵、司法认定复杂等问题,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任”)参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陆续推出了多种电子证据取证工具类产品,基本满足电脑端、移动端、以及现场取证的需求。为帮助使用者使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联合信任组织律师、学者和专家一起编制了《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取证与证据使用操作指引》(V2.0)(以下简称“本《指引》”或《指引》)。
本《指引》旨在让使用者了解联合信任提供的电子证据服务,为使用者使用联合信任提供的电子证据取证工具进行取证、固证以及对电子证据进行验证提供指导和建议,为司法裁判机关的证据审查认定提供说明和依据。
版本升级说明
由于本《指引》所列方式更多的利用技术取代人工操作,具有使用简单、便捷的特点,联合信任建议使用本《指引》所列的取证方式进行取证和固证。
本指引由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并发布。
声明
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取证与证据使用
操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一、宗旨与依据
为了方便权利人、代理人(含执业律师)、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了解和使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参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电子数据证据的特点以及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的具体内容,制定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
使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对电子数据进行取证或通过拍照取证、录像取证、录音取证等方式进行取证的,适用本指引;
司法裁判机关、行政机关、争议相对方等需要对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进行验证的,适用本指引。
三、电子证据常见形式
本指引所称的电子证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于任何设备或系统产生的任何形式的数据电文、基于网络发布和呈现的电子信息、信息交互后形成的电子文件等:
(一)网站、朋友圈、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的内容信息;
(二)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讯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电子签名数据等身份识别信息;
(四)网络销售记录、销售量、用户评价等交易信息或者涉及交易的信息;
(五)网页、网页快照、域名、数码图片、音视频、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六)网络检索结果、搜索引擎记录、网页访问量、网络点击量等统计信息;
(七)通过取证app(如“权利卫士®取证app”等)的拍照取证、录像取证、录音取证、网页取证、录屏取证等功能生成的电子数据证据;
(八)伴随计算机、互联网及通讯技术的发展可能产生的其他电子数据信息。
四、基本原则和要求
使用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进行取证和固证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遵守联合信任取证平台、系统和软件的相关协议;
(二)自行设计并确定取证内容和流程,根据证明目的,选择合适的取证方式和取证工具,以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名词解释、术语与定义
(一)电子数据证据
电子数据证据也称电子证据,是事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材料。
(二)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也称电子数据)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三)可信时间戳
是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签发的一个电子证书(*.tsa格式的电子文件),用于证明电子数据产生的时间和内容完整等证书所载信息,也是联合信任注册商标。
(四)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是联合信任颁发的一个电子证书(*.pdf格式文件),用于记载电子数据的来源、申请人、产生时间和内容完整性等信息。
(五)电子证据服务
指联合信任提供的独立于使用者的第三方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固证及验证服务,联合信任通过网站、应用程序或计算机接口等方式,将电子数据通过联合信任独立部署的软件、服务系统或可信时间戳®取证app(如“权利卫士®app”)等方式获取、固定和存储,保障电子数据在产生、收集、存储、传输过程中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
(六)申请人
指使用联合信任电子证据服务的一方当事人,也称使用者。
(七)电子证据服务方
指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即第三方电子证据服务提供者。
(八)验证者
指进行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验证的机构或当事人,包括联合信任、司法裁判机关、行政机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人等。
(九)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
是由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共同建设的时间戳服务机构。该机构属于联合信任内设部门,非独立法人机构。
六、参考规范与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9.04.23
《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2018.09.06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2019.12.25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2002.07.24
《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2020.11.16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2016.09.09
《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司法部 2020.05.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电子数据证据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协 2013.06
第二章 取证系统原理与说明
七、系统原理概述
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体系主要包括:电子证据取证系统、移动取证app(权利卫士®)和人工录屏取证等方式。联合信任通过独立部署的软件、服务系统或取证app(如“权利卫士®app”)等对互联网、电脑端、手机端及现场发生的客观事实进行电子数据的获取、固定和存储,并以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hash值校验、数字加密等多种技术手段保障电子数据在产生、收集、存储、传输过程中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
(一)系统架构
1. 电子证据取证系统架构
图一:联合信任®电子证据取证系统架构
2. 权利卫士®取证app 系统架构
(二)系统功能
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系统主要实现的功能有:
1.对互联网上存在的网页自动取证;
2.通过系统自动录制操作过程对互联网上存在的事实进行取证;
3.对手机端浏览的网页进行取证;
4.对手机端的操作过程进行录屏取证;
5.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6.对现场进行录像取证;
7.对现场进行录音取证;
8.对电子数据文件等进行在先性证明和存在性证明;
9.对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进行验证。
(三)取证环境清洁性和网络连接真实性说明
联合信任电子证据服务系统(平台)所提供的网页取证和录屏取证等服务是在联合信任提供的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环境中进行的,系统独立于申请人且申请人无法控制和改变取证系统的环境与配置。取证环境清洁性和网络连接真实性由联合信任系统进行保障。
权利卫士®取证app在使用时自动对取证手机的取证环境和网络连接真实性进行检测,并在取证过程中进行监测。检测和监测内容包括不限于取证手机的网络环境、ROOT情况、开发者选项、VPN 设置、代理设置等。证据数据的产生是在取证环境清洁和网络连接真实的情况下由权利卫士®取证app控制并产生,证据数据产生后立即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保障了所取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安全性及规范
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系统通过了:
1.GB/T22080-2016/ISO/IEC27001:20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八、电子证据取证系统(平台)
是指联合信任独立部署的电子证据服务系统(平台),用于对互联网上的电子数据进行获取并固定、存储,保障电子数据的产生、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真实,电子数据自产生时起数据内容完整未被篡改。
电子证据服务系统(平台)网址:https://ev.tsa.cn
(一)系统功能
1. 网页取证
申请人将需要取证的网址(URL)输入到取证系统,取证系统自动对该网址进行解析并获取到该网址所对应的网页展示内容进行截屏,截屏数据进行可信时间戳®证据固化(产生格式为*.tsa的可信时间戳),固化后的证据添加到《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中形成电子证据包,该证书采用电子签名和可信时间戳®认证用于证明证书由联合信任颁发,具有防篡改、防伪造的特性。所生成的证据事后可通过验证系统进行验证。
证据的产生、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由联合信任®电子证据取证系统完成,申请人无法干预,保证了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录屏取证
申请人登录录屏取证系统,系统自动启动虚拟机,联合信任保障虚拟机的系统清洁、网络连接真实。申请人在虚拟机的所有操作过程被系统自动录制成证据文件,取证结束后,系统对证据文件申请可信时间戳进行证据固化(产生格式为*.tsa的可信时间戳),并将该可信时间戳加入到《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中,该证书采用电子签名和可信时间戳认证用于证明证书由联合信任颁发,具有防篡改、防伪造的特性。完成证据固定后,系统将该组证据形成证据包供申请人下载使用。所生成的证据事后可通过验证系统进行验证。
证据包的生成、存储、传输过程完全由联合信任®电子证据取证系统控制,申请人无法干预,保证了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
该系统适用于通过电脑端对互联网上存在的证据进行取证。
九、可信时间戳®取证app
联合信任目前推出的取证app命名为“权利卫士”,权利卫士®取证app是一款安装在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上的取证软件,目前支持安卓和iOS系统。
权利卫士®下载可以登录联合信任官网: https://www.tsa.cn 或各大应用市场搜索“权利卫士”关键词下载。
(一)原理说明
取证时,在权利卫士®app上进行操作,由权利卫士®app的系统和软件完成拍照取证、录音取证、录像取证、录屏取证和网页取证。权利卫士对产生的电子数据 (包括不限于取证内容、 地理位置、手机型号、申请人等)在程序中进行处理,并将取证内容 hash值、地理位置信息、手机型号等传给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由联合信任时间戳中心生成可信时间戳(*.tsa格式)和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格式)返回给权利卫士®app取证客户端,完成取证数据的认证和电子数据固化。在取证开始时,权利卫士®app对手机的取证环境进行自动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网络环境、ROOT情况、开发者选项、VPN 设置、代理设置等,如满足取证环境要求则可以进行取证,证据数据产生完全由权利卫士®app控制并即时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保障了所取证据的真实性。事先存在的电子数据无法通过事后插入数据的方式使用权利卫士®app进行认证,取证过程无需对手机进行初始化操作即可客观真实的记录证据内容、存在的时间以及地理位置等相关信息,保障了所取证据的真实性。
证据验证时可登录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验证平台(https://v.tsa.cn)或权利卫士®app自带的可信时间戳®验证模块对权利卫士®产生的电子证据文件和对应的可信时间戳(*.tsa)进行验证。通过验证的电子证据文件可证明该证据文件来源于权利卫士®app、内容保持完整未被篡改、证据形成时间以及取证时的地理位置等信息。
(二)主要功能
(2) 录像取证
(3) 录音取证
(4) 网页取证
(5) 录屏取证
(6) 时间戳验证
(三)适用范围
权利卫士®app适用于通过手机端对网络信息、手机应用程序、聊天记录、正在发生的事件等进行取证。
十、人工录屏取证
人工录屏取证是指使用取证人的电脑,通过内部录像和外部录像相结合的方式,将取证过程录制下来。在录制过程中取证人需要对取证电脑的清洁性、网络连接真实性等进行检查、展示和记录,并且在获取关键证据时需要对该证据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录制结束后再对取证过程的录像文件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取证过程和录像文件申请的可信时间戳之间形成合理的时间序列,用于验证证据采集过程的真实性和内容完整性。
【特别提醒】
由于该种取证方式操作复杂,如因取证人操作不当或取证过程有瑕疵,可能导致事后不能合理说明取证电脑的清洁性、网络连接的真实性以及证据来源的客观性;也可能存在司法裁判机关以此为由对证据不予采信的风险。本《指引》不建议申请人自行操作使用该方式进行取证,如有特殊取证需求使用该方式进行取证,可委托联合信任等机构以第三人的身份进行人工取证,进一步加强证据的证明效力。
人工录屏取证方式详见《可信时间戳互联网电子数据取证及固化保全操作指引》(V1.0)
第三章 取证与证据使用
十一、取证
联合信任®电子证据服务提供多种取证工具,取证时需要根据具体取证目的设计合理的取证流程和选择合适的取证方式,下面针对取证场景说明如下:
(一)网页取证
1.电脑端网页取证
第一步:访问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tsa.cn或 https://ev.tsa.cn ,进入电子证据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注册】按钮进入系统;
第二步:选择【网页取证】输入取证网址(URL)、申请人、证据名称、备注及说明信息,点击【立即取证】按钮,系统开始自动取证;
第三步:取证完成后,下载并查看证据包。
【注意事项】
由于拟取证网站的技术限制,取证系统可能存在取证失败或取证不完整,取证后建议人工检查取证的证据内容,如不满足要求,可尝试使用电脑端录屏取证功能进行取证。
2.手机端网页取证
第一步:下载安装权利卫士®app,在app中选择【网页取证】,输入取证URL、关键词或扫描取证网址对应的二维码,点击【访问】按钮,查找到待取证页面;
第二步:权利卫士®app自动对手机取证环境检测,检测通过后,按系统提示完成取证固证;
第三步:查看、下载固化完成的电子证据。
【注意事项】
2)若网页内容过宽无法显示完全,需手动缩放到屏幕宽度再进行取证;
3)取证前将手机调至勿扰模式,以防外接来电等造成取证过程中断。
3.网页取证常见应用场景
(1) 文字内容、图片内容侵权取证;
(2) 音频、视频侵权取证;
(3) 商标侵权取证;
(4) 网络造谣、诽谤侵权取证;
(5) 其他取证固化场景。
(二)录屏取证
1.电脑端录屏取证
【注意事项】
第三步:查看、下载固化完成的电子证据。
【注意事项】
(1) 聊天记录取证;
(2) 电商购物取证;
(3) 网游侵权取证;
(4) 直播侵权取证;
(5) app内容取证;
(6) 盗版音视频传播侵权取证;
(7) 邮件证据固定;
(三)现场取证
1. 取证工具
权利卫士®app
2. 取证步骤
第三步:查看、下载证据。
【注意事项】
3. 常见应用场景
十二、举证
(一)证据形式
经可信时间戳®固化后的证据为电子数据形式的证据,证据应当以光盘、U盘等符合证据规则的形式提交司法机构,或直接上传到司法机构的证据系统。纸质打印件不能作为证据原件使用。为方便证据举证、质证,建议事先将电子证据包中的关键证据提取出来和完整的证据包一起提交给裁判机关。
(二)证据内容
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所产生的电子证据包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文件:
1.电子证据原文件
2.可信时间戳(*.tsa)
3.《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
(三)举证要点
举证时,需要展示电子证据包中所含的全部证据文件,结合《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所载内容,围绕证据来源、收集和形成方式、证据内容及原始性保障手段来进行说明,以达到证明目的。
十三、质证
电子数据证据在质证时需要按本《指引》第四章所列方式进行验证,验证通过的电子证据方可进入质证环节。
第四章 证据审查与验证
十四、证据验证
(一)验证材料
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需要以电子数据的形式提交进行验证。不同的取证系统和取证工具所获取的证据均包括以下几个文件:
1.电子证据原文件
2.可信时间戳(*.tsa)
3.《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
(二)验证流程及方式
【验证环境】一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且电脑中安装了标准的PDF文件阅读软件(如Adobe Reader、福昕PDF阅读器)
【验证中心地址】:https://v.tsa.cn或https://verify.tsa.cn
【验证步骤】
第一步:访问联合信任时间戳中心官网的验证中心,选择【PDF文件验证】功能栏,对《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进行验证,查验该证书是否为联合信任签发及是否被篡改。如验证成功可以看到如下图所示信息,表示该证书由联合信任签发并自签发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篡改:
图三:验证页面的提示信息
第二步:使用标准PDF文档阅读软件,从《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中提取可信时间戳(*.tsa文件);如下图所示(以Adobe Reader为例),将证书中的可信时间戳文件通过保存附件的方式提取到电脑本地。
图四: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第三步:登录联合信任时间戳中心官网的验证中心,选择【可信时间戳通用验证】功能栏,使用从证书中提取的可信时间戳(*.tsa)与证据文件进行验证。如验证通过,则表示该证据文件与《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记载事项为唯一映射关系,由联合信任证明该电子证据文件自产生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篡改,对应的证据来源和时间、地理位置等信息记载在《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中。
图五:可信时间戳®通用验证
【特别说明】
十五、专家辅助
联合信任提供专家辅助人服务,对涉及利用可信时间戳®证据固化服务形成电子证据的案件提供必要的庭审支持。
第五章 附则
十六、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样式
联合信任®电子证据服务的不同系统或软件中会产生不同内容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联合信任会根据需要对电子证据服务系统进行迭代升级,同时对证书样式、内容进行调整。本指引发布时的证书样式如下:
1、 网页取证证书样式:
2、 录屏取证证书样式:
3、 权利卫士®证书样式:
4、 知识产权系统证书样式
十七、注意事项
(一)取证操作中应当注意的常见问题
1.若侵权行为发生于某软件内,建议保全从官方途径搜索软件、下载软件、安装软件、使用软件的完整过程,否则软件来源不明,即使证据形式有效,由于证据内容的来源无法证实,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
2.若侵权行为发生于某实物上,建议保全从官方店铺或第三方正规店铺购买、收货、拆封查看及后续封存的完整过程,必要时展示发票、型号、价格等细节信息,否则难以证明取证物品的正当来源,即使证据形式有效,证据内容的来源和客观真实性难以证实;
3.若侵权行为持续发生,建议定期核查是否继续发生,若定期核查确有发生的建议多次取证,间接证明持续时间,否则单一时间点取证的内容有限,难以证明持续性。
(二)工具使用时注意事项
1. 建议取证前梳理取证对象、取证步骤、取证内容,避免取证中途出现漏取、多取、取错等现象;
2. 建议取证前及时充值,避免余额不足导致取证失败;
3. 建议取证前对电子设备接通电源或保证电量充足,避免因电量耗尽关机导致取证失败;
4. 建议取证前为电子设备预留充足的存储空间,并根据存储空间选择录像文件相应的清晰度,避免因内存不足或清晰度不足而导致取证失败;
5. 建议使用权利卫士®app取证前手机开启“勿扰模式”,防止突然来电导致取证过程的暂停或中断,影响证据的使用;
6. 在使用网页取证(电脑端)时,由于网页类型多种多样、网站设置技术屏障等,可能导致取证失败或不完整,取证后建议人工检查,若出现取证失败或不完整的情况,请尝试重新抓取或使用录屏取证功能进行取证。
十八、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可查看:
北大法宝http://www.pkulaw.cn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关键词:“时间戳”“可信时间戳”“权利卫士”“联合信任”
十九、原《指引》
即《可信时间戳®互联网电子数据取证及固化保全操作指引》(V1.0),详细内容访问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tsa.cn 下载查看。
二十、可信时间戳®的其他典型服务
(一)知识产权保护
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由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于2006年开通并运营。可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各类作品进行认证, 证明作品或数字资产的产生时间和内容完整性,实现作品或数字资产的快速确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服务地址:https://ipr.tsa.cn
(二)电子签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可靠电子签名的规定,结合国家标准《GB/T 25064-2010 电子签名格式规范》的要求。可信时间戳®是实现长效电子签名(ES-T)和可靠电子签名的有效方式。通过与数字证书、人脸识别等多种身份认证手段的结合,使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法律效力。
联合信任提供电子签名的多种服务模式,开通了电子签名服务平台,提供安全、便捷、司法有效的可靠电子签名解决方案。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在线签署、API接入、私有化电子签名部署等多种服务方式。
电子签名平台服务地址:https://www.1sign.cn/
本指引官方发布地址:www.tsa.cn
微信公众号:时间戳 可信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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