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无法获得售假者信息,“BOLON暴龙”商标持有者、暴龙眼镜生产者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瑞公司)将“售假网站”域名注册商阿里巴巴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书面披露售假网站域名使用人信息。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无法得到侵权人信息
当事人无奈求助被告履行披露义务
雅瑞公司称原告是注册商标“BOLON”“暴龙”的权利人,生产自主品牌“BOLON暴龙”太阳镜及光学镜架,以优良品质深得社会认可,拥有广泛用户基础和消费群体。2016年3月,原告发现不法分子通过某域名网站销售侵害我公司注册商标权的假“暴龙”眼镜,原告欲向法院起诉侵权人,但客观上无法得知侵权人信息,通过查询,售假网站的域名注册商为阿里公司,阿里公司作为域名注册商,应当知晓售假网站使用人的身份信息,原告向阿里公司邮寄律师函要求披露相关信息,阿里公司并未回复。
雅瑞公司认为,阿里公司作为售假网站的域名注册商,应当协助原告获得诉讼所需要的售假人的信息,履行披露义务,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原告面临了多项企业正当权益被侵权人侵犯的情况。而长达十几年的客户与口碑的积累、产品质量的坚守、稳定的销售额等等,在无法迅速解决当前所遇到的“假货”危机时,受到的影响难以想象,甚至会让企业的一切努力付之一炬。而在阿里公司未能提供侵权人信息的这段时间里,原告又能够做些什么呢?
选择可信时间戳 让侵权者无处遁形
如果原告选择可信时间戳,那么在起诉之前与等待的这段时间中,可以为胜诉搜集更多的证据:
首先,在产品的灵感、设计以及工艺诞生之时,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服务,以此确定对产品拥有的合法权益。在之后如遇到侵权行为时,可信时间戳认证服务的及时性、可靠性、保密性和低成本,将向司法机构快速的提供有效的证据,从而及时的对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其次,通过使用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 通过法律来保护网络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通过网上证据保全,将侵权人的网站信息进行记录,以便对侵权行为及时并客观地将这些日后可能难以取得证据加以验证提取,以保持其在作为证据时,对司法机关的证明力;
另外,使用电子数据固化技术将本企业网站信息进行固化,司法机构在经由司法程序取得的电子证据的国家权威性上附加了针对采集标的物理属性的时间权威与完整性权威,而这两个权威是基于客观存在而附加的,其具备了法律事实的客观性,不但使得司法机构保全证据获得了由内容至形式不可篡改的完整性,而且在证据开示程序中基于时间戳验证程序的存在也避免了当事人对于证据无谓的争议与怀疑,强化了司法机构电子证据采集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相信一部分人看到这个案例后,会与原告企业产生共鸣。我们努力地工作,为的是证明自身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目标,而那些侵权者无孔不入,窃取我们的劳动果实或是践踏我们的成果。就让可信时间戳来保护大家,让这些潜在的危险无处遁形,不再让我们的辛勤汗水成就他人的不劳而获!
案例来源北京海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