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组织的“电子数据合规体系建设培训班”在京举办。本次培训班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以电子数据合规体系建设为目标的创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互金平台的电子数据和电子合同无需存证到第三方平台即可满足法律效力保障的需要,同时这种无需存证的模式也为金融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撑。200多名北京互金协会的会员和观察员单位高管参加了本次培训。
(现场互联网金融代表)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满足监管要求与合规发展成为平台的重要工作。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各类电子数据文件作为业务事实记录载体,而电子数据文件存在易被篡改、伪造、灭失等风险,这些都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构建起完整的电子数据合规保障体系,实现监管部门、金融消费者和平台方各自对电子合同、电子交易数据、电子档案等电子数据原始性保障的要求。
(聚精会神的参会人员)
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早在2015年就通过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了《TSA可信时间戳协会内部协议》;人民银行等十部门于2015年7月18日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银监会等四部委2016年8月24日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这些法律、指导意见以及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在电子数据合规体系建设方面都提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
(董事长张昌利先生在为大家培训)
为了进一步促进平台合规发展,帮助互联网金融平台提升电子数据合规体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满足监管要求,营造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的大环境,协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特举办本次培训班,对协会会员、观察员进行培训。旨在帮助会员提升自身电子数据合规体系建设能力和水平,营造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的大环境。
(董事长张昌利先生在为大家培训)
培训班上,协会合规法务专委会委员,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张昌利做了“电子数据合规体系的构成与实现”为主题的报告。报告中对电子数据合规体系做出了明确的定义:“电子数据合规体系是指互联网金融平台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所构建的一套电子证据可采信性体系架构,用于保障平台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原始性、完整性,防止数据篡改、伪造和灭失;让电子数据起到抗抵赖、责任认定清晰、可审计等作用。电子数据合规体系建设的目的是使平台能规范运营、降低经营风险、满足金融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要求 ”。互金平台按照本次培训给出的方案去建设,无需将电子合同等数据存证给第三方平台,也就有效避免了因电子数据存证而带来的信息泄露的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法律与风险控制”主题环节,来自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研究员韩洪慧,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合规法务专委会委员齐波分别为培训班学员作了精彩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