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19日,“广州市商标代理能力提升和行业监管服务培训班”在广州召开。这次培训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广东商标协会主办,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广州市知识产权发展联合会与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协办,广东省知识产权开发与服务中心支持。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张昌利受邀为学员授课。
▲ 张昌利进行授课
张昌利董事长的授课主题是《电子证据在商标领域的应用》,主要讲授了可信时间戳在商标领域的应用、电子证据的常见形式、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认定等内容。
张昌利强调,在商标注册阶段,更应重视在先性证明问题;而在商标维持阶段,依据现行的《商标法》第49条更加强调了商标实际使用的重要意义,该条规定的“撤三”制度督促商标权利人为了避免商标被撤销,需要对日常中的“商业中使用”并且“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作为证据随时进行保全固化。
▲ 培训现场
使用可信时间戳对商标的实际使用行为进行取证和存证,能够证明商标的使用持续性和“商标性使用”,进而证明自己是商标的合法持有者,维护自身合法的商标权益,该证据也能够用来对抗“撤三”制度。
① 商标申请注册前——在先性证明:
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平台(ipr.tsa.cn)
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提供的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作为著作权在先性证明的一种解决方案,权利人可以将商标的创意、设计理念、管理和使用情况在该平台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后生成相应的认证证书。通过该认证证书明确权利权属状态,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交易纷争,从而达到事先预防的效果。
典型应用案例: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京0491民初16794号民事判决
② 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证明:
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ev.tsa.cn)与权利卫士APP
随着《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新法更加强化了商标的使用义务,不仅在申请阶段需要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明,还要在商标注册后主动说明使用情况,可以说商标的使用性证明成为强制性要求。因此在事中保护阶段,通过可信时间戳权利卫士App来记录和证明商标在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使用,亦或是作为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和商标被注销程序中在先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来更好地保护和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典型应用案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1)粤73民终7384号民事判决
③ 商标注册后——侵权行为取证:
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ev.tsa.cn)与权利卫士APP
发生商标侵权行为后的事后保护阶段,可信时间戳权利卫士App可以以帮助您解决举证难题,随时随地对线下或者线上发生的侵权行为及时固化取证,事后在庭审质证的过程中也可进行验证电子证据是否完整、未被篡改,从而帮助商标权利人提高维权效率、降低取证成本,帮助法官提高司法审判效率。
商标侵权取证典型案例
01 肖某与许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号:(2019)苏0412民初3094号
取证工具:权利卫士APP
02 常州焦某食品有限公司与某坊烘焙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号:(2020)苏0412民初5722号
取证工具:权利卫士APP
03 金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某顺纸制品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号:(2021)苏1084民初1389号
取证工具:权利卫士APP&电子证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