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
产品服务
权利卫士APP
电子证据平台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监测服务平台
电子签约平台
电子邮件认证平台
AIGC PAS平台
充 值
立即使用
权利卫士App
为您搜索到以下结果:
案由
:
关键词
产品
参照级别
筛选条件
清空
商标
网页取证
精品判例
搜索结果
2 个
本案为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件。上诉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某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是深圳市某乳业有限公司。本案涉及的商标为被上诉公司所注册的“供港”商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理中认定,该商标并不具备显著性,也不会对公众产生欺骗性,同时也不属于对社会道德风尚有害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况。因此,法院撤销了原裁定,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某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经审理,本院认为原审判决正确,依法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双方应分别承担一审和二审的案件受理费用。
2023-09-14 18:41:04
浏览:315
福建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某公司)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94684号关于第7706724号商标撤销复审决定(简称被诉决定),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原告主张其对商标进行了有效使用,并要求撤销被诉决定,并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决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第三人祝美玲均认为被诉决定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请求。经审理查明,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在核定使用的服务上对商标进行了真实、公开、有效的使用。然而,其他服务上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有效使用,故在其他服务上予以撤销。最终,法院裁定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94684号关于第7706724号商标撤销复审决定,并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决定。如果对本判决有异议,各方可在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支付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并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3-09-14 18:35:59
浏览:359
上一页
下一页
好评96%
查看更多
电子证据平台网页取证功能使用教程
电子证据平台网页取证(增强版)功能使用教程
网页取证可以对哪些页面取证?
网页取证一般适用于哪些场景?
电子证据平台操作网页取证不完整或取证失败应该如何解决?
对网络侵权内容即时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线上线下,手机取证
为各类电子数据、文件提供权属证明
或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 稍后我们将联系您
留言
APP下载
扫码下载权利卫士APP
电话客服
微信客服
在线留言
0/200
取消
提交
申请目的
知识产权
邮件认证
电子合同
项目招标
区块链平台
其他
下一步
您的身份
个人
企业
上一步
请输入企业名称
姓名
请输入联系人姓名
手机号
请输入联系人手机号
请进行滑块验证
验证码
请输入短信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使用量
请输入预计使用数量
需求描述
请输入需求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