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电影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点击蓝字查看原文)。其中第6例和第8例使用了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应用场景包括电影画面侵犯游戏确认不构成侵害著作权、仿冒混淆电影名称及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等。
截至2023年11月,使用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作为证据的裁判文书已超88,000篇。(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01
人民法院电影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之六
——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株式会社传奇IP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案号】(2021)浙0192民初10369号
【取证平台】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https://ev.tsa.cn/)
【产品功能】网页取证、录屏取证
【取证场景】网页内容取证、游戏内容取证
【原告】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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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人民法院电影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之八
——星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州正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号】(2020)粤73民终2289号
【取证平台】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https://ev.tsa.cn/)
【产品功能】录屏取证
【取证场景】微博内容取证
【原告】星辉海外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正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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