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
产品服务
权利卫士APP
电子证据平台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监测服务平台
电子签约平台
电子邮件认证平台
AIGC PAS平台
充 值
立即使用
权利卫士App
为您搜索到以下结果:
案由
:
关键词
产品
参照级别
筛选条件
清空
著作权侵权取证
典型判例
搜索结果
2 个
原告A公司是知名原创卡通形象“猪小屁”的著作权人,享有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发现被告B公司在某短视频App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猪小屁”卡通形象制作并传播相关短视频,以吸引“猪小屁”粉丝关注,达到销售动漫玩具的目的。原告认为被告涉案行为侵害了其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案由1
2023-09-14 15:53:08
浏览:638
安美微客(北京)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是安美微客网关系统的著作权人。被告郑某、吴某、史某、徐某曾经是安美微客公司和安美世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美世纪公司)的员工,在离职后成立被告岭博科技公司,与安美微客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安美微客公司主张,岭博科技公司销售的岭博网关产品中的软件与安美微客公司销售的安美微客网关产品中的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且存在安美微客公司的的特有标识,因此,各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各被告辩称,安美微客公司始终未提交软件登记的版本进行比对,无法证明权利基础;安美微客公司的权利软件使用了大量开源代码,同时也包括从第三方处购买的代码;被控侵权软件的源代码,与安美微客公司提交的代码相比,二者使用不同的程序架构、不同的程序语言表达以及不同的开源代码,完全不相同、不相似。
2023-09-14 14:03:36
浏览:342
上一页
下一页
好评96%
查看更多
电子证据平台录屏取证功能使用教程
电子证据平台-查看证据操作指引
电子证据平台网页取证功能使用教程
电子证据平台网页取证(增强版)功能使用教程
电子证据平台自动录屏取证功能操作指引
对网络侵权内容即时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线上线下,手机取证
为各类电子数据、文件提供权属证明
或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 稍后我们将联系您
留言
APP下载
扫码下载权利卫士APP
电话客服
微信客服
在线留言
0/200
取消
提交
申请目的
知识产权
邮件认证
电子合同
项目招标
区块链平台
其他
下一步
您的身份
个人
企业
上一步
请输入企业名称
姓名
请输入联系人姓名
手机号
请输入联系人手机号
请进行滑块验证
验证码
请输入短信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使用量
请输入预计使用数量
需求描述
请输入需求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