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等非诉行为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案
(2021)鲁02行保1号
【基本案情】
阿里巴巴公司及优酷公司经授权取得《玉楼春》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宽娱公司是“哔哩哔哩(Bilibili)”平台运营方。阿里巴巴公司、优酷公司发现,随着《玉楼春》电视剧上线及剧集更新,“哔哩哔哩(Bilibili)”平台出现大量相关视频,侵害其合法权益,故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责令宽娱公司删除侵权视频,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拦截未经授权的用户上传和传播侵权视频。
【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里巴巴公司、优酷公司涉案作品权利基础稳定,若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会使权利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而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并不会造成权利人与宽娱公司之间的利益失衡和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并且权利人为其申请提供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法院裁定宽娱公司删除相关视频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拦截用户上传相关视频。
【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及“长短视频平台之争”的诉前禁令典型案件。随着信息网络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短视频在各大网络平台日渐流行,由此引发的短视频制作传播者、短视频平台与影视作品权利人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本案的裁判,依法妥善运用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源头治理,及时有效阻遏侵权行为,防止损害扩大,切实降低维权成本,坚决不能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